我砖厂(砖厂由于手续难办故还未取得营业执照)是一个生产粘土砖的企业,企业建立初期我和别人共同出资建设厂房(我投资120万,对方投资50万),添置设备(未取得营业执照,但是已经投产3月,砖厂所有的手续签订都是我的名字)。双方口头协议合伙经营(无合约但有第三方证明人),在建设期我和对方都相互各自投入资金扩大经营,在生产期由于砖厂管理不善,导致双方产生矛盾,甲乙双方都再合伙办厂的意愿,但是都想将对方的资金退还,并自己单干1)问该企业的性质该如何认定:是个人经营企业还是个人合伙企业 ?2)双方在经营中产生分歧,现双方要分手,乙方可否凭借初期的投资抢夺企业的独立经营权。而甲方该如何稳固自己的经营权而剔除乙独立经营?3)假如我现在和对方相互协调,并将对方投入的资金退还,如协调不果,用法律的途径我将怎样起诉?具体的起诉名称怎么写?4)谁将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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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未取得合法经营的资质,但有第三方证明你们之间有合伙协议,应当算是合伙。2、如果对方在合伙事务中有过错并造成了重大损失,可以将其除名。
3、如果需要起诉解决此事,可以电话联系我。4、胜诉的几率在于证据的准备和对案件的分析理解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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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好,砖厂未取得营业执照,应属于个人合伙。2、个人合伙没有强制退伙这么一说,但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对合伙所造成的损失应该予以赔偿。仅合伙企业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合伙人一致决议,可将某一合伙人除名。3、起诉对方,须符合某些情形,比如一方有失误造成合伙财产损失之类。4、是否胜诉要看证据和事实,现在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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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商登记的性质,如果你们是合伙企业,那么久是合伙企业。
你问的第二个问题是退货的问题,你可以将他的退货,他也可以将你退货,如果不成,就是分割合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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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