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3月3号进厂工作,工作前老板说3个月一次性付清工资。一个月工资1500元,到了4月15日工资涨至2500元。按事先说好的,三个月清帐。可是老板说没钱,然后又工作了一段时间。要工资还是未果。就罢工不干了。老板也给我开了欠条,但是是用“借款单据”单写的条。他也写了工资何时结清的日期了,可是到了结清日期了他说还是没钱。欠了我6248元,给了有2500元。剩余的钱要了很多次到现在都不给,而且因为工资这事,在家呆了两个月了。是否能要回工资,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误工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