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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这个仲裁书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没有明确赔偿金额,承认是对方违反劳动法,为什么对经济补偿金又不予支持。谢谢。本委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订立的期限自2010年4月23日至2013年10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申请人要求确认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被申请人对此不予认可,并提交际2011年4月20日员工离职通知单,证明申请人系因个人原因离职,但在2011年3月28日被申请人给申请人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中,解除/终止合同原因一栏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且被申请人未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故对被申请人的辩称主张,本委不予采信.对申请人的该项仲裁请求,本委予以支持,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的仲裁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本委不予支持.裁决如下:一\\\\\\\\确认被申请人**有限公司与申请人刘**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二\\\\\\\\驳回申请人刘**的其他仲裁请求.如不服本裁决,可以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其它综合
2011-07-28 13:02: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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