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无知未婚生子,经人价绍认识一男是外省,价绍人是当时一认识不久的人,我对价绍人说:只要能对我的女儿好就可以了,年零文化不重要,只要健全就可,于是就跟着价绍人来到广西,来到才知上当更要我与此人登记,无奈只好照办,后以回家把未满半周岁的女儿接来为由,逃回家,因害怕,一直末敢去广西办离婚,现女儿要入学了,我想把婚离,我该怎么办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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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种途径,一种诉讼,一种协商,你的问题如果协商不了,就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你的婚姻缔结地在广西,被告所在地也是广西,所以你应当选择广西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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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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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