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离婚 孩子判给女方抚养 男方未给任何抚养费和任何财产 十年后 男方煽动女儿适意将户籍拨到自己头上 请问这样 合不合理? 女方离婚后已结婚十年 共同抚养孩子十年左右 请问 这样 男方有没有权利找女方前夫要取这十年抚养孩子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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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协商解决,虽然不合理,也不违法。可以以你的名义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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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协商解决,虽然不合理,也不违法。可以以你的名义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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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可以找前夫追偿抚养孩子这十年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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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抚养费也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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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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