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伤者的女儿,家在城郊,因妈妈在池塘洗衣服和邻居十五岁女孩发生口角,当时我妈要赶着上班,小女孩占着位子玩水,我妈可能催的方式不对,惹恼了小女孩,她回家慌称我妈打她了,就在下午我妈在车间上班的时候,该女孩子父母带着另外三个亲戚冲到我妈工作岗位上,把年过五十手无寸铁的我妈手打成骨折,对方声称有的是钱,把我妈脸上,手臂打的多处是伤,事情过后,厂长报警,把已经晕倒的我妈送到医院,目前已经花了一千多块,今天下午民警要来录口供,请问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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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骨折,那么对方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需要法律服务时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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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要负责任,警察处理后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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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成骨折,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你们对公安机关说,要坚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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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等,如果构成轻伤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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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