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母3月16日,骑电动自行车,与一赶往工地干活的农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去世……交警已下达责任认定书,应由司机负全部责任,我方无任何责任。事故当时,该司机无驾照,该车无审验、无保险,车上坐有11位民工。但是,目前司机由于家庭经济情况,无法支赔。该车买卖至今,没有过户,只有私下协议书。买卖时车有审验、保险,手续齐全。发生事故时,保险、审验已经过期。请问,原车主有无连带责任??发生事故时,该司机及车被包工头雇佣,给某单位干活。包工头没有资格证。包工头与该单位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