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号我老公骑电动自行车在建设路发生交通事故,当时他腿受伤了,肇事人没给看就跑到四大队,后来双方发生,纠纷造成对方轻伤,对方的一个表哥在王府派出所当刑警,他表哥在7月22号的中午,带了一些人没有穿警衣,没有出示抓捕令,在我问的情况下说了一声警察就有手拷把我老公拷走了,然后以寻衅滋事罪被关在了第一看管所。我想问一下我老公现在构成这个寻衅滋事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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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说情况我认为不属于寻衅滋事,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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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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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请律师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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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