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干了一年半了,发现公司是拿押金和工资的威胁来逼迫我们做一些不合理的事情,而且辞职时同事拿不到押金的大有人在,请问怎么才能保障我们的合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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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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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扣发工资作为押金是严重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出具押金收据,然后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扣发工资,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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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者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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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