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多女儿一直随女方生活,在起诉离婚前同居一个多月,女儿还不到四周岁,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提出不离故法院判不离,要等六个月再可以起诉,可现在女儿已被男方带其父母家不让女方带和探视,请问等六个月再起诉,是不是就得不到女儿的扶养权了,法院等第二次判会考虑这个特殊时期吗?请指点有何办法来争取女儿的扶养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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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样可以争取到抚养权的。最好是想办法把女儿带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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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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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抚养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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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有利 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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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要看你们夫妻的性质 需要 帮助可电话联系我我是专业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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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