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初中同学问我借了七千元钱并写下了借条说明一年后连本带息一并还请,《后来才知道她在借条上的署名是假的,借钱的时候她说她改名了,因为她爸是上门女婿,她爸是上门女婿倒是真的这个我知道》,可06年到现在了她一分钱也没还给我,几年来我也没有见过她,当初她说的是去广东打工挣钱来还但几年来我却没有了她的音讯,现在我想问的是如果我拿着那张借条去法院起诉她的话那么我的这张借条有法律效力吗?《借条确实是她本人亲笔写的,但就是名字很可能是假的》。
-
如果名字是假的,那就无法要得回钱了
-
签名的时候有没有其他见证人?
-
收集其他证据佐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