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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典当行上班 ,每天都要把公司摆放在柜台里的销售物品收回到库房,第二天再摆回去销售,在收的过程中不小心把一件翡翠摔裂了,公司让我按进价3800全部赔偿,这件东西只是我们公司的业务员从外面拿的货来寄卖的,没有和公司有任何书面上的签署协议。请问我应该怎么赔偿?赔多少?如果非要让我全部赔偿怎么办?我在面试时是出纳,等我报道时就成了出纳兼库管。

其它综合
2011-07-26 23:40: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