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夫妻双方要离婚,但是男方只答应给3三万元。原因是,去年10月,女方出轨过,那个时候要离婚,是男方说不离,他说不计较;今年7月,两个人因为小事又吵架了,打架了,男方要赶女方出去,还打了女方,女方以家庭暴力报了警,但是没有明显的伤痕,公安只是备了案。现在两个还是要离婚。现在两个还是要离婚请问财产怎么分,通过什么程序来分。协议不了。协议不了两个人在婚后有一套房产(正在还贷),是男方交的首付,房贷也是男方付的,女方家里只付了1万的装修费用,但是男方父亲去年住院用的医药费用,女方父母借了1万帮着还了(因为刷的女方的信用卡)。还有就是,因为男方是土地被国家收回去了,赔偿了一套新的房子在老家,那个房子因为要付钱买(总款是66000元,女方给了6000),女方也有10个平方(总110个平方)因为是结婚迁入了户口,结婚时,给女方补助有17000元钱,当然男方在做生意,也被男方拿去做了生意款项。请问这个该怎么分,是不是像男方说的那样,女方只能得3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