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一名55岁的退休妇女。我老公曾经因无端猜疑对我进行3次家暴。尤其是今年7月5日两人因吵架他将玻璃杯砸在我左脚跟上,导致左脚跟筋断裂,当时他一走了之,是由邻居送我去医院就诊。事后他主动认错并自愿作出书面检讨和承诺,请问怎么样才能使该检讨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应,以达到保护我以后的人身安全。 请专家给予指导,多谢!

民事相关
2011-07-26 22:58: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