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残疾 .有固定单位) 女方外地人 没工作 两个人共有一个儿子15岁了 现在住的房子是男方老爸死前住的房子 男女方没有共同财产, 男女方结婚就住这里 男方老爸有三个儿子 没有指定给谁 男方爸爸去世有67年了 房子现在没过到任何一个儿子名下(当初老人去世时 三兄弟说好了给当事人 老二不要 老大要一万块 一直拖着 住在里面),现在男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夫妻没有共同财产 ,孩子自由选择也是要跟妈妈,那女方答应离婚有两条:一要孩子,房子要过到孩子名下 二不过户到孩子名下就不要孩子。男方明确表示不会把房子过户给自己儿子名下,最终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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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的六分之一属你的财产,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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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主张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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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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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