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购一处房屋,相当大一部分钱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没有婚前财产公证)但是有事实可以查询,男方是单位。经济来源可以考察。男方结婚后就读研究生了,在读研究生期间是自费的,到现在为止仅仅上班两年,目前仅仅有部分房贷。男方为了达到向女方索要11万的目的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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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能够证明是婚前财产付的首付,那可以多分房子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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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此费用是不合理的,建议委托律师做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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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该房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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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于房子是婚前购得还是婚后购得?如果是婚后购得,即使一方没有支付费用,房产分割也应该有他的份额。如果是婚前购得且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那么房产属于女方一方的个人财产。如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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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应诉,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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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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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与律师面谈,为你谋划对策,确保你的权益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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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