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尊敬的在线律师。离异后,孩子的抚养权在我这面,户口也是跟着我的。孩子判给我了,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孩子始终前夫在带。现在前夫要求孩子的户口,马上迁到他所居住的城市,我们是两个城市。我咨询过我们当地的派出所,人家回答是,没有对方城市的准入证,我们当地不给办理准迁证。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孩子因为这个问题对我意见很大。离婚是法院判决的,当初孩子在我家由我妈妈抚养了4年,基于环境适应的影响,法院把孩子判给了我,但是后期被我弟弟送还至前夫处。现在母亲去世了,我又因为骨折生活还不能自理,骨折涉及的并发症是股骨头坏死,我想再次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请问,胜算有多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