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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三级残疾人,有做布的专业技术,去年十月份跟天纬纺织的老总签了一份合作协议书,每月支付给我固定工资人民币五千整,在符合公司财务制度范围内报销合理费用,另享有利润10%分红。但现在老板见我帮他把新当口搞活了以后,居然趁我要住院的时候就单方面把我解雇了,还不给工资,从五月开始月就已经不按协议付给我固定工资了。请问我能要求老板赔偿吗?能要求老板按照协议继续保留工作吗?急切得到帮助!

民事相关
2011-07-26 14: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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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