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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夫妻离婚。3岁孩子判给母亲,父亲却将孩子带走,离开上海去安徽,并消声灭迹,不曾见过孩子。四年后,孩子要上小学,父亲要求孩子回上海,并要求四年的抚养费5万。 问:可否将孩子抚养权争取回来?需给男方多少钱?

民事相关
2011-07-26 17:11:3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抚养权已在你,不用再争,对方只是通过不法手段阻止了你行使抚养权。给男方钱本身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也就是你可以不用给,但如果你考虑尽早将孩子接到身边抚养,可以通过钱的问题和对方协商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 抚养权已在你,不用再争,对方只是通过不法手段阻止了你行使抚养权。给男方钱本身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也就是你可以不用给,但如果你考虑尽早将孩子接到身边抚养,可以通过钱的问题和对方协商。
  • 可以把抚养权争取回来。
    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本人是专业婚姻法律师,如需要法律帮助,请电话与我联系。
  • 抚养权本身就是母亲的,可要求将孩子由您直接抚养。抚养费最多只要支付最近两年的,具体为月收入的20%--30%,还要结合孩子的具体需要。
  • 抚养权就是你的,不用争取。只不过你没有实际使用,你可以不给男方钱。
  • 孩子的抚养权是归你的,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把孩子返还给你,详细咨询来电
  • 1、抚养权法院判决本身就是女方的。
    2、抚养费一般在工资所得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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