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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开公司,借款拿了我的房产证去高利代,做抵押,钱还不上,现在债主却找我要钱,还说要拿房子去拍卖

债权债务
2011-07-27 15:34: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您应该不需要承担责任,具体需要和律师面谈详细的案件情况。
    建议进一步联系律师详细咨询。
  • 高利贷是违法的,因此你们的抵押是无效的,你可以拒绝拍卖房子,具体可来电咨询.
  • 首先,抵押是否经过你的同意?是否有到房管局做登记?如果未经你同意或是没有登记的抵押无效,不能拍卖享受优先受偿
    第二,即使要拍卖,也要通过法律程序,并且还要在你朋友确实没钱还也没有其他财产处理时,才需要拍卖。
    第三,至于高利贷方面,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四倍的,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你需承担责任。
  • 你好!
    如果你朋友拿你的房子抵押借款且在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现在债权人在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可以起诉你并以该房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办理抵押则抵押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债权人威胁你你可以报警处理。
  • 只要不是你做的房屋抵押和登记,就是无效的,与你无关。具体可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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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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