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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下午我开车撞了一个快速跑过马路的17岁男孩,送医院全面检查后没有大的创伤和骨伤,只是皮外擦伤,医院让留院观察,打着点滴,24日打了一天点滴,25日我去医院时不见了人,打电话说是去延安市里的大医院重做检查去了,说是给交警队的人打过招呼了,我不知道现在要怎么做,他们在市医院做的检察费用我需要付责吗?他们如果在市院里没有多大事也要住院怎么办?出院后要的赔偿金过高怎么办?要多少赔偿金比较合理呢?急等答案,谢谢你!

交通事故
2011-07-26 07: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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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