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从公交车摔下来,交警大队已经出具了公交公司全责的认定书。但公交公司一直拒绝交费,说我母亲病情跟摔跤无关。在我母亲病情没有稳定的情况下(主治医生建议母亲住院2——3周,目前只住了一周),公交公司强烈提出去做病情鉴定,而且提出要到他们指定的鉴定中心,并威胁我们,不鉴定不交费。面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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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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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让交警部门指定一个鉴定机构,然后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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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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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起诉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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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