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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6年,女儿5岁。她之前和前夫有一个儿子。自从女儿出生后,我们夫妻就经常争吵,她还要求将我年近80的父母赶回老家。到后来她就带着女儿住娘家。3年前开始出去打工,女儿就放在她家,由孩子的姥姥带,从那时起我们就分居了。我现在在一家正规的集团企业上班,工作稳定,在这样的情况下,请问如果我起诉离婚,女儿会判给我吗?我现在都找不到他们母女,如果判给我,将来怎样执行?

民事相关
2011-07-26 13:30:4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获得抚养权。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建议来电咨询。
  • 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可以获得抚养权;
    如需帮助,可来电。
  • 可以 争取
  • 你好:
    如果起诉离婚,你可以争取女儿抚养权,具体如何操作可与我联系详谈,以更准确的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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