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们:
您们好!我公司原来有两个法人股东(甲、乙公司),现在甲公司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从而使公司变为一人有限公司。现在工商手续已变更,请问:(1)没有股东会了,股东按什么程序行使原股东会的权利,股东的决定还可以称作股东决议吗?(2)董事会是否可以继续存在,公司变更后董事会是否可以按照以前的顺序组织召开(如:公司变更前2011年开了二次董事会,公司变更后的董事会是否应为2011年第三次董事会)?(3)另外,随着公司的变更,公司内部相关会议、手续等还需要做哪些变更或完善?请律师们百忙之中给予回复,多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