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归男方,即使是法院判给我的东西,男方也不给。孩子由我抚养,男方不管,以前协议离婚时不支付抚养费,如果给也最多给200元,后经法院宣判给400元抚养费,400元连孩子的生活费都不够,更不要说上幼儿园,上学的费用,以及医药费了。我想既然他们家都不管,现在也没有联系,我想给孩子改姓名,不知道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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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改名字应经男方同意。抚养费不够可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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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改名。
2、起诉增加抚养费,报销医疗费、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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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给孩子改名字,必须双方协商同意,如果一方不同意,不能随便更改孩子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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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