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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舅户籍在南京,终身未婚无子女,一直领取社保工资,如果去世,能否领取丧葬抚恤金,如何计算?如果舅舅在遗嘱中委托我办理他的身后事,委托书是否需要公证?需要携带什么证件和手续领取丧葬抚恤金?

继承
2011-07-25 17:27: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

    苏劳社险【2009】10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近两年来各地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指数的变动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调整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含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下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的标准和计发基数见附表。其中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参照离休人员标准执行。

      各县(市)、区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标准,由各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附:各市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的标准和计发基数表

      二OO九年七月十日

      附表:

    各市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标准和计发基数

       单位:元


    丧葬费标准
    直系亲属一次性
    抚恤费标准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
    定期救济费计发基数

    南京
    6000
    6000
    1800
  • 可以办理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