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未进行过户手续,只是有个民政局盖章的协议(房屋归男方所有)请问这种协议是否生效,是否还需要进行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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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需要过户;如果对方不配合,还要依据协议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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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是有效的,如其拒不履行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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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协议是有效的,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建议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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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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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你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及重庆地方法规,本律师答复如下:
协议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办理过户手续。如未办理过户手续,则产权并未转移。
声明:以上是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市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汪志国律师根据你自行陈述而初步分析的倾向性意见,仅供参考!如你需要进一步咨询,可直接来电咨询,也可带上相关材料到本所详谈!烦请来时提前预约!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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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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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