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后房产判共有,孩子监护权是男方,所以男方带孩子住。我在外工作,每次休息回家我照顾他的中饭,一切的衣服,鞋帽都是我负担,孩子要的大东西也是我买,比如他想学电子钢琴,我想孩子喜欢音乐也是一件好事,就花4000给他买了。我开始是住妈妈家,最近刚买了一个小小的储藏室自己居住。买这个储藏室妈妈家里拿了6万,我借外债4万,我现在已经很是疲惫了,休息回家儿子还等我给他做好吃的。可是就是这样他的爸爸还在逼我拿出孩子生活费,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什么理由不交给他吗?房子他住,我除了上班就是孩子了,更糟糕是我还有一屁股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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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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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无法逃避的,但是具体抚养费的支付需要根据你的经济状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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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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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