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人2010年12月31日,在昆明至武汉的长途汽车上被执勤发警发现两包共计563克的甲基苯丙胺,今年5月24日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现进入二审阶段。
犯罪人运输毒品整个过程只得了800元钱,在被民警发现之前他本人未见到毒品,也不知道毒品重量,且他家庭贫困,在一审过程交待的事实中,说是重庆一个叫陈伟的人叫他到云南运货,但是在对36名叫陈伟的人的照片进行辨认,均没认出叫陈伟的人。家属在重庆,家庭经济也不好,对整个案子没有进行关注,没钱请律师,直到收到一审判决书,现进行二审,因会有降刑的可能吗?另外,在1983年时,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想问一下,二审可能比定审降刑吗,如果仍然判无期,一般会关多少年啊,他今年48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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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输毒品(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只要他明知是毒品就行了。
2、我国遵循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3、降刑的可能是有的,但还是要在会见之后才能确定。
4、建议委托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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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查清楚确实受雇于运输毒品的话,可以从轻处罚。即便减轻最多可能判处1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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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二审要从轻判处,必须要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才行,否则一般都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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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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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如需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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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具体一两句话讲不清楚的,如确需要可以来电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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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