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在一家民营医院的药房工作,后来因身体原因离开该医院,但没办离职手续。最近听一个朋友告诉我,该医院的大厅还挂着我的照片,更可气的是医院药房因不具备条件,(没有中级职称,上岗证)其处方签名一直是用的我的名字,请问医院这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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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赔偿。我是益阳市的,如果不清楚可以随时电话免费咨询联系!这上面有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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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行.
你可以要求医院停止侵害.
我是益阳的如需帮助请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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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这样是不行的.
我是益阳的如需帮助请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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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侵犯了你的肖像权,你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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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行。建议先同医院协商,再找卫生局,最后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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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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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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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