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因修河道,将我一出院落征收,宅子面积403.71平方,房屋四间,89年盖,无人居住,房顶有几个窟窿,面积为71.54平米,里外清水,砖铺地,无偏房,院墙倒塌,有砖为证,政府报价为;主房969每平方,差价为1240元每平米,按容积率又补30.08平方,配房26.64平方,价位在450元,土地25443元,加上其他补助共计三十三万元,是否合理,谢谢指正

其它综合
2011-07-24 17:41:5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