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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工厂上班不到一个月,上十二小时制的,本来上的是早上六点至下午六点的,结果那天有事想请假没批准,让别人替了半个班,下午上了半个班,以后回家吃饭,吃过晚饭在七点多去还别人班的路上被摩托车撞倒,导致大腿粉样骨折,肇事人逃逸,本人起自行车,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责任,请问工厂是否要负责任?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7-24 13:43: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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