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与房东签订租赁摊位的合同,8月份要求涨价,原签订是每月1日交11000,每月1日交款。现提出如果月交需要15000元,一季度一起交14500一月,半年交是14000一个月。原合同签订是有一约定就是公司租金,水电费上涨,就要全额支付所涨的钱。(我租的摊位是房东从公司租出,转租给我)我现在想要咨询,我现在要求房东是一季度交,然后给我一个月14000.我觉得已经让步了。按上面房东提出的半年交可以14000一个月,说明公司没有涨那么多。如果房东不同意我14000一个季度一起交,我该如何行使我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