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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人在东莞石碣某电子厂上班。工厂无任何福利待遇。工资按计件算。老板约定有计件工资的40%作为绩效奖金。6月15日工厂主管要求我们去另外一个部门工作工资按计时算。并说不去就出厂强迫我们换工种,我们就辞工了,但结算工资时老板扣除我们2个月的绩效奖共计每人1000余元,我们每天上班13个钟即使有绩效奖都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在扣除绩效奖则工资更加低了。请问我们可以要求工厂按最低工资支付我们的工资吗?申请劳动仲裁会给予我们支持吗?应该准备什么材料吗?

劳动纠纷
2011-07-23 1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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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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