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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家具市场的商户,去年下半年开业,整个市场人气不是特别旺,因为考虑到本公司的发展问题,我们想要结束在此市场的经营 一开始在与市场领导人进行面积、租金等事商讨的时候,合同未签,但租金已交,并多交了。在今年我们要求签合同时,发现租金多交了,也一直在与市场负责人协商,想要尽快签订合同,并把多余的钱返还给我们,可是,市场这边就一直说不退,得转到下年房租,但是我们并没有再继续经营下去的意思!包括还牵扯到一些问题 1.当时说会有市场公摊的存在,最后也说公摊的钱也会转到下年房租。可是,有很多商户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公摊,以及很多商户的租金还没有交,在同属他的另一个市场里,我们还有店面。 2我们店面面积与他们市场所说不一样,市场的人也过来粗略的量了,至少证实是他们市场的面积不对 现在马上就要签合同了,我们想要要回这属于我们的钱,或者是说,他要转房租,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申请把这笔多出来的签转到我们另一个店面作为租金?请问,我们该从哪些方面说呢!

其它综合
2011-07-23 0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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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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