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3日,出差回来时,在喀什市乘坐客运小轿车回县上时,因雨天驾驶员驾驶速度过快,小车发生侧滑滑下路基,当时所乘4人包括我在内均受伤,后因洪水将小车冲走,致使我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丢失,后手机已找到,但以损坏不能使用。
我经过20天住院治疗后现已出院,住院期间住院费用是驾驶员(车主)所付,但要求驾驶员(车主)赔偿我的电脑,其却多次以没有钱或等发工资后给钱为理由推脱。现在因为没有赔偿笔记本电脑,我和家人多次发生口角。
现在对我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大影响,想起诉驾驶员(车主),但不知道法院是否能支持我要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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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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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和理由法院当然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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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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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要看医嘱;精神损失费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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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