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姐离婚数年一直独居,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由前夫抚养,后来我家姐患上了精神病,无能力工作,一直居住我家由我们供养。我是她弟弟,在市场摆地摊做小买卖,少钱无固定收入,父母年老多病,我父亲患有高血压和严重的脑梗塞,靠长期吃药维持生命,母亲有低血压和顽固风湿病,我有一个妹妹巳远嫁他乡没有固定工作很少回来,我老婆是一名普通的小学教师,儿子读幼儿园,由于精神病人经常发作,严重影响了我家的正常生活,让我们受到了无尽痛苦和折磨,我们在精神上、时间上和金钱上都无能力照顾她,为了家人的安全和儿子的健康成长,现在我们都不想做监护人,我们有权力选择吗?哪么谁来监护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