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定2010年6月30日交房合同,至今未交;2、开发商违约定为过期未交房每日按100元,执行三个月满后仍未交付房屋,再接按超120日之内仍未交房,便按已交房款5%违约支付违约金。尔后开发商可以收回房子,退回已交房款。这是个格式条款,能行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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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该条款没有卸载明显的位置或者签合同时对方没有做过明确提示则可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如需帮助可以直接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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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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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确认该条款是否是格式条款,如果是格式条款而没有提示过你们的,则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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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