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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常驻济南的 务工者,一个月前 应雇主要求,去临沂上班,7月8号 因为前天下雨,电线漏电,我被从1.6米高的地方 摔下,造成 脊椎压岁性骨折 ,医生让至少卧床一个月休息。老板本来说号按 工伤,先给我一个月的误工费,并负责医药费。可等回到济南,现在老板又不管了,我一天的工资是150, 帮做楼梯隔层得老板 领班。 现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权呢?如果是做工伤鉴定去哪做呢?

其它综合
2011-07-21 13: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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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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