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今年58岁,公司买了工伤保险,在2011年6月6日上班时受伤现在还在医院的,发现公司有些地方给的钱少了,伙食费一天20元说是自己公司规定的,公司说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给30元一天,公司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只有6月上班的6天工资318元,可能都有少算的,停工留薪是在出院后一次性结清吗?受伤部位有:头顶部5条长3-14厘米的伤口,大脑轻微震荡,脊椎骨11附件骨折,肋骨9骨折,左脚大脚指第3.4关节囊撕裂(现在还是红肿的),右脚跟(螺丝骨)下面现在也是肿的,这样公司因该负责哪些责任?能评残疾吗?公司因该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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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追问:我以前没有遇见这样的事,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在医院住了两个月了,现在需要收集什么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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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主要有:除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外,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不能降低,工伤认定后,待病情稳定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等级鉴定,在工伤鉴定之前应注意要求医院初具休息证明),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补偿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就业补助金。如果与单位协商解决补偿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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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根据鉴定结果索赔,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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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至少10级。赔偿4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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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评残,最后根据等级核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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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出现新问题了,我爸爸大牙掉了8个,左眼视力0.7,右眼视力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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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情况,应该评得到伤残,公司的说法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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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工作保险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评残与否要看治疗后的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后才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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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