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请问下我们是2002年8月开始用公积金贷款按揭供房的,但那时已是确定关系了,也在双方的户口所在地开了所有拿结婚证时要用的证明,后因其他原因,一直到2003年5月才拿到结婚证。不过买房时的首付都是借的,在婚后才还的,房产也只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因他是公务员)我们在2005年生了一小孩,现因各原因准备离婚,我只是一名公司职员,如果我们现在离婚的话,能分到共同财产的一半和小孩的抚养权吗?因为小孩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我在带的,感情跟我很深,一天不见到都不行。不过,另男方是属于经常在外面玩到凌晨三四点或者是通宵才回家的那种人。他现在的态度是他不表态也不和我说话,就等着我这边去起诉什么的。麻烦能得到你们帮助,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