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人在上海工作三年了,老婆是湖南人,在广东工作了五年,于2010年回我湖北的家乡带了一年孩子,今年7月她私自把孩子带回了她湖南老家抚养,我如果起诉离婚,应选择哪里的法院,最好能在上海,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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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超过一年的居住地,婚姻在哪里领的证,在哪里起诉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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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这种情况我处理过很多的,一般是这样的:
1、在对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居住地起诉或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2、你应该在湖南起诉;
3、在网上很多问题讲不清楚,请你来电咨询,这样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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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上海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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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在对方的户籍地法院或者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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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籍所在地起诉,如果对方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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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湖南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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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被告所在地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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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