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卖出一枚纪念币1520元,对方付款在网站,我发货, 对方收到后不满意就退回了,在退回中 **把货弄丢了,然后公司自己在单子上写上了签收,网站就把钱退还了给对方,我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我1520元,可**说他们已经把钱赔给了对方,这样就是说对方得到了二笔货款,而我坚持要**把钱赔偿给我,理由是 **不在货单上 签收 对方的钱网站是不会退给他的,现在**的说法是,她们弄丢的货是对方的 所以她们必须赔偿给对方的。请问;我的要求是不是合理 不然我该找谁要钱?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