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发生一次交通车祸,我骑电动车逆向行驶与农用四轮车相撞,责任判定:我主对方次要责任!由于车祸我老婆住院花去3万多元,我想问下对方要赔我们医药费的多少??要赔务工费什么吗?还有对方只有交强险并且发生车祸时还过期了!还没续保!这与我是否有关(会不会影响对我们的赔偿)我可以要求对方在交强险内担责,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要求对方要在交强险内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责任比例。如我花3万元-1万=2万x0.4或0.3=8千或6千,也就是不算误工费什么他至少给我1.8或1.6万???我前期车祸还没结案,肇事人只给垫了7000医药费(我总药费花了3万)务工费什么都没给,他也没来协商,现在他手机不用联系不上他怎么办??我可不可以诉讼还有打官司钱要多少由谁支付??我这种情况大概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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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需要向你妻子支付医疗费,按照对方的责任比例;
2、误工费也按照比例支付;
3、交强险脱险了,不能主张保险公司支付这部分赔偿,如果有交强险的话可以不区分责任大小全部可以得到赔偿,事实上你们被对方害惨了,只能找对方要求支付了;
4、本案应该可以要求对方全赔,因为本来应该有保险而没有交,责任在对方,。超过部分根据我上面说的原则支付;
5、具体其他费用根据伤情及误工时间等综合计算,在此无法列明;
6、对方联系不上只能查对方是否有可供执行财产,否则官司赢了也搞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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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要求赔偿。诉讼费你先承担,此案费用在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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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要,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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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