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向一个朋友购买他的一块地皮,他持有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95年拿的证。他的地是村里的地,但他不是这条村的人,他是10多年前从这条村子的一个人处购得此地皮的。我想问:1。我如果从这位朋友处购买此处地皮,能办理土地过户给我吗?我与他都不是这条村的人,他当初购得这块地,会不会就是不合法的?就算他购得这块地是合法的,我现在从他手中购买过来,合法吗?2。他告诉我,要建房子可以不报建,直接起房子就行了,他们村里的人都这样做的。请问:这样不报建起的房子,算不算违法建筑?我如果买了他的地,建房子了,以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3。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算不算是宅基地?是不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