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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离婚了,我的户口还在男方,婚中时因婚迁户口我可以分的他村的土地和每年的分红,离婚时丈夫隐瞒土地已分下来,可是都是分在他爸的一个户主那里,请问我还可以要回我所分得的土地吗?

其它综合
2011-07-19 14:10: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可以,因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应共同分割。
  • 首先,离婚了表明你们的夫妻关系的身份已经解除,不得自动恢复了。
    但你们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并不因为夫妻关第的解除而不再享有相应的权利,这位女士同样可以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财产权利请求得到相关的利益。在本案中,这位女士从法律意义上都是这个村的一员,无论是在谁的户口,只要是因你的份额所做的分配,都是可以得到相应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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