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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在旅游景点收取景费时,游客不给,就吵起来了,我儿子以为是打架了呢,就过去踢了那个男的一脚,对方是一对情侣,后来就打起来了,那个姑娘抓着我爱人的头发,把我爱人拽倒在地,我外甥就踹了那个姑娘一脚,那个姑娘就躺地上不起来了,我们报案后,警察来把那两个人带到派出所,做完笔录就住院去了,第二天,我儿子去医院看他们,医生说那个姑娘没什么事,他们让我们交住院押金2000元,还说姑娘的金项链打丢了,我们又给她买了一个1500多的项链,现在对方又让我们拿15000元就私了,这不是明摆着讹人吗?我们该怎么办?让孩子跑出去躲一躲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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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0 10:58: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