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三人一起合股办厂,其中A法人是57%,B另一个股东28%,还有一个C是没有资金投入,但是当时说好以技术投入为15%。A和C在厂里负责平时的具体运转,B的儿子也在公司帮忙。B平时也会一起帮忙做一些事。但是A在经营上很霸道,什么事情都自己说了算。出来事情总是让别人承当。而且疑心病很重,一点税务意识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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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没有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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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有人接手你们的股份,你们才能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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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份或要求公司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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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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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A协商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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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A协商,详细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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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解决。同等条件下,A对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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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退就退,办好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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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