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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2008年结的婚,并生了一女儿,孩子现在4岁了,他没有承担过一点做为父亲的责任,4年来孩子的年抚养都是我一个人在承担,我们结婚的时候他们家没有付过彩礼钱,摆酒的钱是男方父母出的,现在我们已经分居1年半了,现在我们双方的意思是都过不到一起去了,要求离婚,但是孩子生出来到现在一直没有按户口,我提的要求是给孩子按户口,然后我把我买的东西拿回来,在结婚前我自己开了一个店,现在我提出来要把我自己的东西拿回来对方就要求我付原先的摆酒钱,还有说店他要分一半。在两个人准备坐下来谈的时候他还动手打我,还拿了刀准备砍我。请问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7-19 11:38:3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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