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闭路电视信号于2011年6月9号被断起,对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生活规律也发生了改变,造成了生活不便。多次要求广电予以恢复,却得到这样的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
由于潭桥村、蒲岭村拆迁,该处光站因光缆及电缆路由被破坏,导致信号无法传输。
我中心维护人员已到现场勘查,光缆及电缆路由均在拆迁范围,被破坏的路由已无法恢复,建议用户尽快办理报停或移户手续。
感谢用户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福州市广电集团网络中心于2011-7-1 09:04回复)
感觉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现在我想起诉索赔,不知道可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